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规范我矿应急管理工作,提高突发事故的应急救援反应速度和协调水平,增强综合处置较大及以上事故的能力,预防和控制次生灾害的发生。保障我矿员工和公众的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财产损失,环境破坏和社会影响,保持社会稳定。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302号令),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精神,决定开展井下突水事故应急预案救援演练。通过演练提高快速协调应急反应能力。提高防灾避灾意识,最大限度减轻水害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