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0kV中性点非直接接地电力网装设相间短路保护的一般规定有哪些?

    1 单侧电源线路。
    可装设两段过电流保护,第一段为不带时限的电流速断保护;第二段为带时限的过电流保护,保护装置可采用定时限或反时限特性的继电器。
    带电抗器的线路,如其断路器不能切断电抗器前的短路,则不应装设电流速断保护。此时,应由母线保护或其他保护切除电抗器前的故障。
    自发电厂母线引出的不带电抗器的线路,应装设无时限电流速断保护,其保护范围应保证切除所有使该母线残余电压低于额定电压50%~60%的短路。为了满足这一要求,必要时,保护可无选择性动作,并以自动重合闸或备用电源自动投入来补救。
保护装置仅装在线路的电源侧。
    2 双侧电源线路。
    a.可装设带方向或不带方向的电流速断保护和过电流保护。
    b.对下列线路,当本条a 项规定的保护不符合选择性,灵敏性和速动性的要求时,可采用下列保护方式:
    短线路,以带辅助导线的纵联保护(导引线保护)作主保护,带方向或不带方向的电流保护作后备保护。导引线保护如需敷设专用辅助导线时,其长度不宜超过1~2km。
    并联的电缆线路,以横联电流差动保护作主保护,带方向或不带方向的电流保护作后备保护。
    3 并列运行的平行线路。
    宜装设横联差动保护(横联方向差动保护或电流平衡保护)作为主保护。以接于两回线电流之和的电流保护,作为两回路同时运行的后备保护,及一回线断开后的主保护及后备保护。
    4 环形网络中的线路。
    为了简化保护,可采用故障时先将网络自动解列而后恢复的方法。
    5 发电厂厂用电源线。
    发电厂厂用电源线(包括带电抗器的电源线)宜装设纵联差动和过电流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