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转包在工程建设中很容易见到,因为这样可以加快施工速度,提前完成工程任务。但是一旦接受转包的公司因为缺乏资质等原因不能及时完成工程任务,就很容易产生法律纠纷等问题。那么非法转包法律怎么追究?

一、非法转包法律怎么追究?

  1、建筑工程转包违法,签订的建筑工程转包合同无效。

  2、承包人、实际施工人因非法转包建设工程所获取的非法所得要予以没收。

  3、已完成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的,要支付相应的工程款。

  4、转包工程的,转包人还可能受到行政处罚。诸如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在情节严重时,还会被吊销资质证书。

  《建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分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二、非法转包的具体情形有哪些?

  在实践中,承包人可以将建筑工程转包,但是转包行为必须合法,否则就是非法转包。而常见的非法转包行为如下:

  1、承包人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

  2、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发包人认可,承包人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

  3、施工总承包人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

  4、承包人将全部建筑工程转包或将全部建筑工程肢解分包的;

  5、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的。

三、非法转包具有法律效力吗?

  1、该分包合同无效。理由: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78条规定,“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的”属于违法分包。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4条规定,“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

  2、如果总包合同中针对“擅自分包”的违约责任有明确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8条规定,发包人可请求解除总包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