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4.1 总则

  本标准规定了采用抑制电压措施应用,以达到在IEC 60364-4-44,IEC 60664-1,IEC 61312-2和IEC 61643-12中规定的绝缘配合要求。

  本标准给出了选择和安装电涌保护器(SPD)的要求:

  —在建筑物电气装置中使用电涌保护器(SPD)限制从电源配电系统传来的大气瞬态过电压和操作过电压;

  —在已具备防雷装置的情况下使用电涌保护器(SPD)防止直接雷击或在建筑物邻近处被雷击引起的瞬态过电压。

  本标准未考虑电涌保护元件可能组合在和电气装置相连的设备内。这种情况的元件可能改变电气装置的总的电涌保护器的特性,而且可能需要附加的配合。

  本标准适用于交流电路。对于直流电路,本标准的要求在其适用范围可予以使用。而对特殊情况,需要增加其他的或附加的要求,必要时在IEC 60364第7部分的有关章节予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