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火灾扑救难度大。超高层建筑火灾对车辆性能要求很高,登高困难,不易接近火点。灭火用水量大,供水困难。对超高层建筑火灾,普通消防车辆是无能为力的。受经济技术条件所限,大部分城市缺乏针对超高层建筑的特种登高、排烟消防车辆和抢险救生装备。目前对较高楼层的火灾只能利用内部消防设施进行扑救。超大体量建筑发生火灾后很难确定具体的起火部位,消防人员火场侦察需要较长时间;部分建筑采用钢结构、玻璃或膜材料等材料,发生火灾后高温容易变形扭曲,坍塌、掉落。地下建筑发烟量大,烟气难以排出,火场温度高,泄爆能力差,采光差,逃生线路少,人员易缺氧,都给灭火救援行动带来困难。2)监督管理难度大。大型及特殊建设工程往往属于政府工程、民生工程、国家或省级重大投资项目,给行政审批和日常监管带来巨大的压力和困难。此外,安全管控相对薄弱。一是消防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超高层建筑大都为多产权、多家合用单位,往往产权分散、责任不清、管理混乱。产权方、物业方、使用方相互推诿,无相应管理制度,责任主体不明确;二是管理人员素质不高。管理人员消防业务不熟悉,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不熟练,应急处置程序不掌握,部分消防中控室监管员未持证上岗或持证上岗人数不足,更有甚者值班期间脱岗或漏岗;三是部分建筑工程在建筑装修施工过程中,偷工减料、假冒伪劣,极易导致火灾,火灾隐患源头管控不严;四是部分建筑周围消防通道占用严重,私家车乱停乱放,私搭乱建,发生火灾时,消防车无法及时到达;五是用火用电用气不当。私拉乱接电气线路,过载运行、违规操作等都极易导致火灾爆炸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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